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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屬教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

旨揭服務試辦內容分述如下,歡迎有需求之教師多加利用:
(一)服務對象:本局主管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屬教師。
(二)服務內容:提供教師於學校執行職務時,因面臨校園法律事件問題(含訴訟救濟等)所需之律師諮詢服務;惟僅提供律師現場解答,不代為撰寫書狀或代理案件。
(三)服務方式:採現場面談方式辦理。
(四)服務時間:每月第二週及第四週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為原則,如遇國定假日則暫停服務。每人每次諮詢時間以20分鐘為限,每場至多8個名額。
(五)服務地點:臺中市政府陽明市政大樓4樓本局諮商會談室(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)。
(六)報名方式:全面採行網路預約制度(預約網址:https://reurl.cc/N2RA1e),每月1日開放受理當月預約申請,並依登記先後順序由本局安排諮詢時間,並以同一日預約一個諮詢時段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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