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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修正後「115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訓練實施計畫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壹、依據:
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。
貳、目的:
  持續精進校園事件處理會議(以下簡稱校事會議)調查人才庫專業人
  員之法規知能及調查實務能力,強化調查程序之專業性與正確性,俾
  利協助處理不適任教師事件。
參、辦理單位:
 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 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竹山高級中學。
肆、研習時間及地點:
  回流訓分北部、中部及南部場次,每場次2梯次,請擇一場次之一梯
  次報名(請勿重複報名),錄取學員之報名公文、上課地點及課程表將
  另案函請各主管機關、學校或單位轉知。
 一、北部場次:
  (一) 時間:
    1、 梯次1:115年12月14日(星期一)
    2、 梯次2:115年12月15日(星期二)
  (二) 地點:另行公告。
 二、中部場次:
  (一) 時間:
    1、 梯次3:115年12月18日(星期五)
    2、 梯次4:115年12月19日(星期六)
  (二) 地點:另行公告。
 三、南部場次:
  (一) 時間:
    1、 梯次5:115年12月23日(星期三)
    2、 梯次6:115年12月24日(星期四)
  (二) 地點:另行公告。
伍、報名資格:
 一、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。
 二、如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5條第
   1項所定不得擔任調查員之情形者,不得報名。
陸、報名方式:
 一、本次活動採網路報名方式,請擇一場次報名,於115年11月15日
   (星期日)下午5點前,至國立竹山高級中學網站人事室網頁「115
   年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報名系統」
   完成報名。
(網址:https://www.cshs.ntct.edu.tw/ischool/publish_page/11/?cid=3463)。
 二、聯絡人: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李小姐,
       聯絡電話為 04-37061538。
柒、錄取方式:
 一、各梯次預計錄取100名;如報名人數超過名額,以尚未參加過回
   流教育訓練者優先錄取。
 二、錄取名單由主辦單位審核後,預計於115年11月20日(星期五)公
   告於國立竹山高級中學人事室首頁「115年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
   會議調查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」專區,並以正式公文及電子郵
   件通知。
 三、如有錄取人員取消參訓,由主辦單位視報名及候補情形辦理遞補。
捌、其他:
 一、錄取人員應全程參與研習課程,不得無故缺課;凡未全程參與
   研習者,均視為未完成本次回流教育訓練。
 二、錄取人員如因故無法參訓,應至少於開訓日前7日通知承辦單位
   ,以利辦理缺額遞補;無故未參訓,則下次報名時,將列為最
   末錄取順位。
 三、請有關機關、學校或單位核予參訓人員公(差)假,並依規定
   核支差旅費。
 四、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,得由主辦單位決定活動停
   止或延期。
玖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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