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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115學年度本土語文教育績優人員表揚評選實施計畫,歡迎本土語教師踴躍申請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45號函核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。

二、 為表揚長期深耕服務於本市本土語文教學與推展之教學人員,並鼓勵更多具本土語文熱忱及專業人士投入本市本土語文教學,爰辦理旨揭計畫。

三、 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(詳參計畫):

(一) 評選對象:

1、 連續於本市立國中小擔任本土語文教學3年以上之現職教師(含代理教師)。

2、 連續10年服務於本市立國中小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。

(二) 參與方式:請填寫評選推薦表、積分審查表、切結書等併同相關佐證文件,由聘任學校開具服務證明書及服務節數證明書後,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(星期五)前寄送北屯區文心國小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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