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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115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資源推動學校實施計畫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501945號函核定本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。

二、 為提供本市本土語文教師教學資源,達資源共享之目標,並結合八大領域以建立本土語文傳承創新之理念,本局訂定旨揭計畫,內容簡述如下(詳參旨揭計畫):

(一) 本土語文教學資源推動學校:北屯區文心國小、龍井區龍山國小、北屯區東光國小、梧棲區中正國小、東勢區成功國小、和平區自由國小、西屯區何厝國小、豐東國中、日南國中、黎明國中、臺中二中。

(二) 圖書資料及教學文物借用對象:本市各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。

(三) 借用規範:

1、 請借用單位事先聯繫推動學校確認可借用項目,並填具借用申請單,經校內逐級核章後,於推動學校指定時間(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)領取。

2、 借用期限以2週為限(含例假日),倘有特殊需求,得向推動學校申請延長,最長以1週為限。借用期滿應準時歸還並完成點交,未經推動學校同意逾期歸還者,每逾1日即停止借用權利1個月。

3、 借用資源以支援教學使用為優先,並應妥善使用與保管。歸還前請確認物品狀況,如有毀損,應主動告知並負修復或賠償責任。

(四) 資源查詢:可借用項目請至共用雲端查詢(連結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document/d/1PF31PqEgXW03wuOHSt0PxwDTVq4dHa9uW_48V-RAzhE/edit?usp=sharing),推動學校倘有新增或汰換教材資源,將不定期更新,各校亦得逕洽推動學校確認可借用教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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